在今年6月份,人民日报就曾报道,在江苏苏州和连云港两地,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进行评估,评估成绩不合格的,将会被取消“非遗传承人”资格。
而在10月份,长沙市文广新局就出台了《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对非遗传承人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将被取消资格。
近日,有消息指出,山东济南不久后将专门出台一项传承人和项目的认定管理办法,这项办法或许会加入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退出机制……
在非遗保护中,传承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在掌握精巧技艺的同时,还要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特别是在机械制造盛行的当下,很多非遗技艺都面临从业人才匮乏的局面。因此,对非遗传承人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便是“带徒授艺”。
据悉,目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补助为每年2万元,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的补助在3千元至1万元不等。传承人在享有传习补助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非遗逐渐走入大众的视线,并在全国各地形成非遗保护的热潮。但纵观多年来的非遗保护成果,不仅收效甚微,而且由于过度的商业化操作使得许多非遗文化失去了原本的“味道”。
在这其中,非遗传承人所承担的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培养继承人,避免“人死艺亡”的悲剧。但在实际的传承过程中,一方面由于当今物质化的社会,致使许多年轻人不愿意投身于投入大、收效慢的非遗事业,另一方面由于非遗传承人自身没有全身心的投入到技艺传人的培养过程中,导致人才逐渐流失。
针对唯利是图导致非遗的过度商业化,针对传承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传承不力,江苏苏州、连云港、湖南长沙、山东济南等各地首开先河,启动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退出机制,对非遗项目及非遗传承人进行严格的考核、审查,既可以避免许多优秀的非遗项目在保护的过程中变质,又可以督促非遗传承人加强技艺的传承。
扶持与监督双管齐下,并把非遗保护和技艺传承的成果纳入重要的考核指标,这无疑是对“非遗”最行之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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